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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权威不容挑衅,以身试法严惩不贷

        事件回顾:12月26日,我院执行人员在戴南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,依法查封扣押该公司的机器设备过程中,案外人王某某与其妻子翁某阻扰执行,翁某态度恶劣、言辞激烈,并抓伤五名执行干警。因阻碍执行公务,我院依法对翁某予以司法拘留,而王某却趁乱逃离了事发现场。事后,我院一直查找王某踪迹。

        1月13日上午,在得知王某的行踪后,执行局副局长朱隽带领干警赶往戴南。上午10时许,执行干警找到王某某,对其进行讯问。王某某对阻碍执行深感悔恨:“我只有小学文化,不懂法,早知道是这个样子,肯定不会做出阻碍执行这种违法的事情,老婆回来也后悔了,真的对不起被抓伤的执行干警,我肯定配合你们法院的工作,希望领导宽大处理。”鉴于王某某对自身错误行为已经有了清醒认识和深刻反省,我院依法对其罚款人民币一万元。王某某现场写下悔过书,并赔偿了五名受伤干警的医疗费用。

        院党组成员、执行局局长花兴柏慰问了在阻碍执行中受伤的干警们,并鼓励大家:“宝剑锋从磨砺出,梅花香自苦寒来,要敢于面对执行中的困难和阻碍,牢固树立攻破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。在文明执法、规范执法的同时,面对暴力抗法、阻碍执行等恶劣行为时,我们也必定严惩不贷!”


(陈阳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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